经济犯罪 · 金融犯罪 · 非法集资

更新时间:2022/2/16      浏览:

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罪(12个)

1、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(第221条)

2、虚假广告罪(第222条)

3、串通投标罪(第223条)

4、合同诈骗罪(第224条)

5、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(第224条之一)

6、非法经营罪(第225条)

7、强迫交易罪(第226条)

8、伪造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(第227条)

9、倒卖车票、船票罪(第227条)

10、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罪(第228条)

11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(第229条)

12、逃避商检罪(第230条)

 

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(33个)

1、伪造货币罪(第170条)

2、 出售、购买、运输假币罪(第171条)

3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(第171条)

4、持有、使用假币罪(第172条)

5、变造货币罪(第173条)

6、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(第174条)

7、伪造、变造、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、批准文件罪(第174条)

8、 高利转贷罪(第175条)

9、骗取贷款、票据承兑、金融票证罪(第175条之一)

10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(第176条)

11、伪造、变造金融票证罪(第177条)

12、妨害信用卡管理罪(第177条之一)

13、.窃取、收买、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(第177条之一)

14、伪造、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(第178条)

15、伪造、变造股票、公司、企业债券罪(第178条)

16、擅自发行股票、公司、企业债券罪(第179条)

17、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罪(第180条)

18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(第180条)

19、编造并传播证券、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(第181条)

20、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、期货合约罪(第181条)

21、操纵证券、期货市场罪(第182条)

22、职务侵占罪(第183条)

24、挪用资金罪(第185条)

25、挪用公款罪(第185条)

26、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(第185条之一)

27、违法运用资金罪(第185条之一)

28、违法发放贷款罪(第186条)

29、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(第187条)

30、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(第188条)

31、对违法票据承兑、付款、保证罪(第189条)

32、逃汇罪(第190条)

33、洗钱罪(第191条)

 

金融诈骗罪(8个)

1、集资诈骗罪(第192条)

2、贷款诈骗罪(第193条)

3、票据诈骗罪(第194条)

4、金融凭证诈骗罪(第194条)

5、信用证诈骗罪(第195条)

6、信用卡诈骗罪(第196条)

7、有价证券诈骗罪(第197条)

8、保险诈骗罪(第198条)


刑事辩护
  • 取保候审

   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,是指在刑事诉讼…

  • 不予起诉

    不起诉,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…

  • 无罪辩护

    无罪辩护,就是要说服法庭,基于法定的原因,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…

  • 判处缓刑

   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,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…

  • 北京市各看守所 基本信息

    北京市各看守所 基本信息 一、北京市看守所(北京市第一看守所)基…

联系方式
  • 首席律师:孟宪辉律师
  • 联系电话:188-0109-1688
  • 微  信  号:18801091688
  • 执业证号:11101201410548520
  • 执业律所:盈科北京总部
  • 联系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24层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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